2014年8月19日 上午7:03(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9日電)
財政部今天下午舉行「建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座談會」,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提出八大建
議,包括盼自用住宅免稅、實價課稅即廢除奢侈稅等。
財政部今天邀集不動產相關業者,舉行第二場「建制不動
產交易所得稅制座談會」。
不動產開發商全國聯合會表示,聯合會凝聚內部共識,就
此會議提出八大建議,包括「檢視修法合憲性」、「分離
課稅,土地增值稅准予扣抵」、「比照證所稅採15%稅
率」、「自用住宅免稅」。
另四項是「長期持有房屋10年減半徵收,20年以上免予徵
收」、「土地增值稅原來就有的減、免規定,應該同步轉
軌,以維繫原減、免政策目的」、「同步廢除奢侈稅」、
「不溯既往」。
全聯會認為,房地合一的實價課稅應比照證所稅採15%稅
率。因為所得稅法第14-2條第3項規定,「證券交易所得
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按15%的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
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房地交易建議參採同屬資
本利得課徵的證券交易,以「分離課稅」,稅率採15%,
且隨持有年限減徵,以免影響流動性。
在自用住宅免稅部份,全聯會建議,為保障基本居住人權,
自用住宅出售免予課徵所得稅。依照美國做法,對符合自
用住宅規定者(過去5年中,房屋至少有2年以上用作自用
住宅),最高可有50萬美元的獲利可以免稅,而且免稅優
惠在一生中可多次享用,但每次使用必須相隔2年;韓國
持有超過15年的一戶一屋,交易所得稅率為5%。
至於長期持有房屋10年以上減半徵收實價課稅,20年以上
免予徵收,全聯會說,長期持有房屋者多數國家均給予租
稅優惠,主要是長期持有者非以短期炒作為目的,
建議應給予租稅優惠,包括持有10年以上、20年以上,分
別減半徵收、免稅。
對於同步廢除奢侈稅部份,全聯會認為,依學理,任何類
型的奢侈稅制,終究只見成本不見效益,只能促成一個
「低值經濟」及「平價社會」,所能發揮整體公平正義的
作用很小,卻十足傷害國家經濟活力,喪失國際競爭力。
全聯會認為,要健全房市,增加供給、提高交通便利性才
是關鍵作法,寓禁於「稅」反而減少社會福利,所以實價
課稅上路時,就是奢侈稅廢止時;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後,
全聯會建議同步廢止奢侈稅。
財政部座談達4大共識 房地合一課稅、土增稅轉軌
2014.8.19. 下午11:30 NOWnews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財政部今(19)日召開第2場「建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座談會,財政部長張盛和會後表示,2場座談會達成4大共識,包括房地合一課所得稅、長期持有要優惠、自用住宅一定要優惠、土地增值稅一定要適當處理。
財政部今日邀請地政相關學者與代銷、仲介等房產相關業者,以及公平稅改聯盟、房市改革行動聯盟等民間團體召開第2場房地合一座談會,由於和第1場以邀請財政相關學者為主不同,今日有邀請業者與會,原本以為會中會砲聲隆隆,但經過3個多小時的會議後,張盛和以「非常平和」、「很順利」來形容。
綜合2場座談,張盛和表示,共達成4大共識,包括房地合一課所得稅、長期持有要優惠、自用住宅一定要優惠,以及土地增值稅一定要適當處理。張盛和也表示,今天的與談者大多支持土增稅優惠必須轉軌,並指出可以有兩種作
法,一是稅額扣抵,二是稅基相減,將土增稅的稅基由綜所稅中減掉,也對納稅人有利。
對於房地合一稅是否採與綜所稅分離課稅?張盛和也指出,
今天的與談者比較有共識;至於奢侈稅的存廢,意見也並
不一致。
他也特別指出韓國設排富條款的例子,韓國是持有自用房屋2年以上、金額9億韓元(約新台幣2800萬元)以下可以享有優惠,表示也可以效法韓國在所得稅上設定短期買賣加重課稅。
張盛和指出,財政部規劃在年底可以提出修法版本,主要
以修改所得稅法為主,將在送請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另外,趕在財政部召開「建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座談會前,沒有被邀請與會的台灣綠色酷兒協會、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無殼蝸牛聯盟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等民間團體在財政部大門前大聲疾呼,嚴正要求應「漲價歸公」、「照價徵稅」,主張不動產交易依實際獲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徵,抑制哄抬炒作,非自住房地產按實價課持有稅,打擊囤房養地,並反對廢除奢侈稅。
2014.9.2. 上午6:11/自由時報記者徐義平、邱柏勝/台
北報導
現行房地分開課稅,造成避稅管道多,因出售房屋是財產交易所得,要併入綜所稅課稅,稅率較高,而土地是依遠低於市價的公告現值課稅,稅率較低,因此不少投資客或建商在出售時會刻意調降房屋占比,來規避財產交易所得
稅;學者表示,未來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後,這些避稅漏洞就會被堵起來。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以大安區的新案為例,假設一戶平均總價一.五億元,兩年後以兩億元出售,若排除其它成本或折抵,獲利是五千萬元,在房地合一課稅下,依照財產交易所得稅稅率最高45%計算,須繳納2250萬元
的稅負;相較房地分開課稅,若以房地比三比七拆分,房屋獲利約1500萬元,依綜所稅45%稅率計算,稅負約六七五萬元。二者相差逾兩倍。
更誇張的是,同為該建案,因建商董事長具有地主身分,採合建方式開發,完工後該董座僅支付約五千萬元建物價格就可取得其中一戶,且依此實價登錄;若之後也以兩億元賣出,且將申報的房地比改為二比八,拆算後的房屋價
值僅四千萬元,比當初支付的五千萬元還低,形同虧損,竟可能不用繳稅。
花敬群指出,房地合一稅制上路,便等同實價課稅,以往房地分開的合法避稅的漏洞將多數被堵住。
安永會計師蔡雅萍則表示,未來房地合一課稅擬採「分離課稅」,,可能出現「假外資」來台炒作不動產,建議內、外資應採相同稅率,或對外資課徵額外交易稅。
防假外資炒房應與內資同稅率蔡雅萍說,目前境外居住者在台灣境內的非薪資所得為單一稅率二十%,若未來房地合一稅率高於二十%,「投機者難保不會假外資名義來台炒作房地產」。因此她認為不動產交易所得,國內與境外居住者應採相同稅率,或針對外資課徵額外交易稅。
2014.09.03 06:31 am/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初步決定,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制實施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僅有一屋的家庭,房產交易所得將享有免稅,但會設有排富機制,售價逾3,000萬元以上的自用住宅,恐不在免稅之列。
財政部長張盛和近期將向府院報告房地合一制的稅改方案,之後房產合一課稅方案才會定調。張盛和昨(2)日強調,會在兼顧租稅公平與市場發展的前提下,朝輕稅、簡政原則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
房地合一課稅的稅改方案,立法推動時程訂在明(2015)年上半年,確定施行年限要視立法進度而定。財政部表示,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制施行前已持有的房地產,只要是在新制施行後出售者,需改按新制課稅。
張盛和昨天與媒體茶敘,外界關切房地合一課稅制的改革方向,他說,都還在研議,不到定案階段。
不過,有部分原則接近確立,例如自用住宅將有條件提供一屋免稅,「排富條款必須考慮」。據指出,財政部目前規劃的免稅對象,是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戶房屋的家庭,出售的自用住宅價格在3,000萬元以內者,其房產利得享有免稅。不過,由於各地房地產售價高低不一,以售價「排富」可能不是唯一要件,免稅門檻也可能再變動。
由於自用住宅「一屋免稅」將設定排富條款,張盛和表示,現有重購退稅的優惠仍將保留不變。換言之,若是基於換屋目的,出售無法享有利得免稅的高價自用住宅者,未來仍可透過二年內重購退稅機制,享有形同間接免稅的待遇。
至於出售非自用住宅,以及售屋時名下擁有超過一戶以上房屋的家庭,在房地合一按實價課稅時,除非符合長期持有的條件,否則利得並無減免的優惠。
張盛和表示,房產交易利得合一課稅,偏向採取「分開計稅」制。也就是房產交易的獲利,考慮與薪資、股利等其他所得分開計算所得稅,不會合併累進課稅。
財政部昨天召開第二場房地合一課稅座談會,會後張盛和表示,除了房仲業外,業界均支持房地合一課稅,不動產代銷業者甚至表示「愈快實施愈好,以免外界觀望」。
張盛和還指出,業界提出兩點建議,財政部都「聽進去了」,包括原本已形同被否決的房地合一分離課稅,業者認為房產獲利是數年累積的所得,合併在一個年度累進課徵所得稅,有變相懲罰的用意,因而主張分離課稅;張盛和表示,會在修法時納入考慮。房地合一若採合併課稅,累進稅率最高可達45%;分離課稅多數為單一稅率,且較累進稅率低。
另外,土增稅現有包括長期持有減稅優惠、自用住宅一生一次從低按10%課稅的優惠,張盛和也保證,不會因為實施房地合一制「吐出來」改課所得稅。他說,財政部將設計如「視同稅額扣抵」等減免「還魂條款」,將土增稅實際減徵的稅財政部將同步檢討奢侈稅,張盛和昨日重申,若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時,房市平穩、炒風不再,「奢侈稅就可退場」。不,座談會與會人士對奢侈稅配套退場的態度不一。學界看法兩極,部分支持退場,房改盟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社會團體反對廢稅;建商、房仲等業者,則一面倒支持奢侈稅應儘速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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